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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 | 湘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征集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的通知

日期:2023-11-24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专家库建设应用的通知》(环评函〔2020〕95号)、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专家库应用和管理的通知》(湘环办〔2023〕155 号)相关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环境影响评价的管理水平,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审查工作,确保评审工作科学、公平、公正。我局拟动态更新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专家库,采取个人申请或者单位推荐的方式,广泛吸纳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等从事生态环境保护相关领域的优秀人才,建立湘潭市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推荐征集条件

(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能够认真、公正、诚信、廉洁履行职责。

2、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掌握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规范、标准和评估要求。

3、在本专业或者本行业有较深造诣,具有分析和把握本行业本专业发展方向、产业动态及解决技术问题的能力。本人能以独立身份参与相关评审或咨询等活动,愿意承担且能够胜任专家工作,并接受统一管理。

4、按时参加技术审查活动,能够认真、客观、公正、负责地提出审查意见,并严守相关资料的秘密。在与有关部门、单位存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时,能够主动回避。

5、身体健康状况良好,能够承担现场踏勘和评审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岁。

(二)满足以下其中一个条件即可: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持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或环保注册工程师证书。

2、具有丰富的环境保护工作经验,精通相关行业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技术,从事环境保护相关工作20年以上。

(三)不得入库情况:

湘潭市生态环境系统在职工作人员。

二、征集程序

(一)采取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的方式向社会广泛征集专家。个人申请者可自行填写申请表,采取单位推荐方式的,单位应当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再加盖单位公章向我局提出申请。申请入库专家需按要求填写专家入库申请表(附件1)、专家承诺书(附件2),并提供个人身份证、技术职称证书扫描件、退休证明(仅退休人员提供)、环评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如有)等有关材料。

(二)我局将专家申报材料进行整理、审核,提出拟聘专家人选名单,并对拟聘专家名单在湘潭市生态环境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纳入湘潭市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专家库。

三、专家库的建立与使用

(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审查时,根据项目性质从专家库中选取相关专家,组成审查小组进行评审。

(二)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增补和调整。

四、征集时间及联系方式

提出申请的个人或单位,于2023年11月30日前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专家库平台上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联系人:湘潭市生态环境局环评科杨蕾

联系电话:0731-52379719(兼传真)

附件1:专家入库申请表.docx

附件2:专家承诺书.docx

信息来源:湘潭市生态环境局